本报记者吕一冰报道 昨日傍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宣布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期货机构专业人士对记者分析表示,引入首席风险官表明推出股指期货的立法已经收尾,距离股指期货推出又迈出一步。
规定出台
意味股指期货立法“收尾”
《管理规定》明确首席风险官作为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职责,即不直接介入公司决策和具体的风险管理操作,而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满足股指期货推出后对期货公司经营风险控制的高要求,业界一直高度关注的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问题设置。按照《管理规定》,期货公司必须专门设置首席风险官在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其地位仅次于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海富期货副总经理肖海平表示,这一试行办法对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要求、职责范围等方面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随着办法的颁布股指期货法规制定和修改的重要任务无疑大功告成。
■观点
正方:当下推股指期货可防市场过度波动
上周有媒体报道称,股指期货一事已进入最终的审批阶段,但是在推出时机等方面仍然面临争议,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深入调研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上周四在接受官方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中国股市系统性风险加剧,迫切需要推出股指期货等风险管理工具。现阶段推出股指期货,有利于推动蓝筹行情和恢复市场信心,帮助机构规避下跌风险,减缓基金赎回压力,为股市带来一定的流动性。巴曙松指出,从国际经验来看,股指期货是一种很好的稳定市场的工具,作为市场的减震器和稳定器,有利于平滑市场风险,有效防止市场大起大落、过度波动。
嘉实基金经理杨宇日前表示,最近机构投资者的减仓行为,导致股指大幅下跌。由于机构投资者缺少对冲工具,在判断市场时存在比较大系统风险的时候,只好通过降低仓位减少风险。前段时间曾经有市场人士担心,一旦推出股指期货会加剧市场下跌。但是,经过2007年10月中旬以来的这轮深幅下跌,股市风险已有所释放。目前沪深股市市盈率水平明显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推出股指期货,一般来说对市场会起到正向刺激的作用。”杨宇认为。
反方:当下推股指期货可能放大做空动能
对于股指期货的作用,也有不少专家表示了自己的担心。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认为,在目前市场低迷不宜推股指期货。曹凤岐认为,中国的市场总体上不是成熟市场,因此股指期货的推出最重要的影响并不在于做空机制本身,而是在于心理。包括美国次贷,对中国的影响也是心理影响大过实际影响,实际上我们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但心理预期影响很大。所以中国的市场不成熟,中国的投资者的心理不成熟,在这个时候和国外发达市场是不一样的。
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日前在深圳表示,在市场一致看空的时候推出股指期货并不是合适时机,这可能放大做空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