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蕾 实习生郑岸勇报道 记者获悉,凤凰卫视名嘴陈鲁豫的名牌栏目《鲁豫有约》,将于4月14日在湖南卫视开播。让许多观众感到疑惑的是,陈鲁豫难道已从凤凰“跳槽”湖南卫视旗下?如果不是,三者的关系又是如何呢?带着疑问,记者电话联系了湖南卫视的相关工作人员。
据透露,《鲁豫有约》属于湖南卫视的“外购节目”,从节目策划到邀请嘉宾、录制,都不在湖南卫视进行。所以陈鲁豫本人并没有与湖南卫视签订任何主持人合约。“《鲁豫有约》与湖南卫视的合约仅有一年,到2009年就到期了。”该工作人员也透露,《鲁豫有约》是陈鲁豫私人的影视公司与湖南卫视的签约行为,与凤凰卫视无关。
随后,记者又从北京一位资深电视人处获悉,陈鲁豫早在几年前就在北京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公司,并投入巨资,在北京石景山一带租用了一个大型录影棚。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鲁豫早几年与凤凰卫视合作播出《鲁豫有约》与杨澜的节目《天下女人》性质一样,属自负盈亏。“在广告收入中,合作双方以贴片广告的收入比例进行分成。《鲁豫有约》刚开始播出的时候,广告收益并不很好,而制作成本又非常昂贵,所以陈鲁豫是顶着亏损的压力‘熬’了一段时间。”据透露,《鲁豫有约》除了在凤凰卫视播出以外,还在一些地方台播出,以减少亏损。“现在节目的培育期已经完成,而且鲁豫也把节目经营得红红火火,节目早就开始盈利了。可见,陈鲁豫是一个有远见的电视人。”另外,鲁豫本人近日也明确表示:“我仍然是凤凰卫视的员工,我的工资是凤凰卫视发的。”